隆回橫板橋派出所:“警” 系鄰里家常事,巧解矛盾促家和
2026-05-27 12:12:58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姜紅玉 | 作者:曾凡庚 | 點擊量:5971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曾凡庚)基層之事無小事,事事系民情。橫板橋派出所為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落實領導牽頭調解機制,主動下沉化解矛盾。5 月 20 日,成功調處兩起糾紛,守護轄區(qū)和諧。
鄰里建棚起爭執(zhí),警民協(xié)作化干戈
轄區(qū)內一對前后鄰居,因屋后搭建雨棚產生地界分歧。一方認為雨棚超出合理范圍,雙方由言語爭執(zhí)發(fā)展為肢體沖突。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,先安撫雙方情緒。隨后,教導員劉揚帶隊,聯(lián)合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村居干部實地勘查,厘清糾紛癥結。調解時,工作人員情理法并用,講解鄰里相處之道與違法后果。最終,雙方就雨棚搭建、地界劃分等達成共識,握手言和。

婆媳日常生矛盾,溫情調解暖親情
另一處,一對婆媳因日?,嵤滦纳糸u,在家門口肢體碰撞后矛盾激化,雙方均受輕微傷。接警后,副所長彭瑞牮帶隊迅速到達現(xiàn)場,并梳理經過。隨后,彭瑞牮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調解,從家庭倫理、親情及法律多層面開導,勸其換位思考。在民警努力下,婆媳雙方均認識錯誤,晚輩道歉,彼此諒解,簽訂調解協(xié)議,親情重歸。

小小糾紛關乎民心,橫板橋派出所用心處理,盡顯擔當。未來,該所將持續(xù)踐行為民宗旨,常態(tài)化排查矛盾糾紛,秉持 “三心” 態(tài)度,做到早發(fā)現(xiàn)、早介入、早化解,夯實基層警務,守護轄區(qū)平安,提升群眾幸福感、安全感與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。
責編:姜紅玉
一審:姜紅玉
二審:伏志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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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